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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东莞220千伏学前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违规审批

年丰小市民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19-12-18 22:00:5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34198
处理用时:8天6小时45分
2019年12月经咨询广东省发改委,他们的回复为:东莞220kV学前输变电工程由东莞供电局规划建设,该项目选址暂未有总规和控规覆盖,因此尚未办理规划、供地、立项等相关手续。
   请问贵局在没有规划、供地、立项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是如何于2018年10月给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办结《东莞220千伏学前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问政部门: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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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东莞220千伏学前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违规审批的回复


	年丰小市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规定,您在留言中所提到的规划、供地手续并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前置条件,因此在没有土地预审意见和规划选址意见的情况下,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输变电项目的立项方式为核准制,根据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核准制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即在立项之前就需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因此在没有立项的情况下,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因此,诸如220kV学前输变电类型的项目在没有办理规划、用地、立项等相关手续时,可以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请予理解。


	水土保持方案为可行性研究深度的设计报告,如果后期主体工程有变化,依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我局将要求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变更。


	经向东莞市供电局了解,该项目目前正在办理规划选址、土地划拨和立项手续。我局于2018年10月29日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东水务审〔2018〕8277号),在水土保持方案获批前该项目已完成站址批复(广电计〔2011〕36号,2011年6月24日)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电计〔2017〕105号,2017年6月26日)。


	


	


	东莞市水务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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