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人请求帮忙解决住房问题
1、老莞城户口,现在寄住别人房子,现在一家6住房标准不够36方/人,各方条件不符合公租房的标准,现在楼价高企,根本买不起足够6人住房的房子。现在有90年代父辈在东城主山地区购买的一块宅基地120方左右,有国土证、也有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都是住宅性质,当地村长、村民允许我们自建。但是向东莞市主山居委会申请报建的时候被告知不是东城本村人不受理申请报建,只有120方的土地,可以完全按照规定自建,我们自己出钱,使用自己的土地解决自己的住房困难问题,原则上不影响国家发展,但是可以解决的我们一家人的住所问题,不用颠沛流离,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我们是老莞城人,老东莞,为了东莞的发展,为了当地的发展也付出了很多,恳求莞城区府是否可以与东城区府沟通协商,让我们申请报建?恳求东城区府帮忙解决自建问题,若如担心入户问题,可以规定我们不能申请落户等问。近年来出台这么多规定都是为了本地农民,现在连我们本地人的居民身份的住所都解决不了,不要让我们本地人都寒心。本身立法为了解决闲置土地,保障困难人民住房问题。请求相关部门回复,并提出建议。
经街道相关部门调处回复,1、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我市村居民公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东府办函〔2006〕195号)相关内容:除市政府同意的项目,国土部门不再审批新建独院式私房用地,建设部门不再新办独院私房报建,房管部门不再核发独院私房房产证。你自建房暂无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2、根据你提供土地证号,东城规划管理所联系自然资源分局查询相关信息,确定土地证号对应地块在《东莞市东城区主山片区控制详细规划》中为道路用地。不符合《东城街道住房困难居民安居保障房建设暂行规定》相关要求,暂不具备建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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