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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城街道立新洋杞坑村商住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的批前公示的建议

d发仔仔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3-04 11:54:1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38267
处理用时:5天22小时46分
关于对光大花园金辉苑纳入“立新洋杞坑商住更新单元”改造回迁的申请尊敬的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领导:   您好!我们是光大花园金辉苑的业主。最近,从文件《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对<东城街道立新洋杞坑村商住更新单元划定方案>的批前公示》的划定图中,看到光大花园金华苑和金辉苑在改造红线范围内,但规划方案中写到要保留现状。作为享有“国际花园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的东莞,作为新莞人,我们为东莞的飞速发展而自豪,同时也心系东莞的形象建设。规划方案中提到的保留“光大花园原状”的设想会为东莞的整体形象工程建设大打折扣 ,也没有考虑到我们光大花园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我们爱东莞,我们爱自己的家园——光大花园,我们既愿为东莞的发展尽最大的努力,更不愿抛弃自己多年经营的家园。因此,我们建议:一、从美化东莞整体形象的角度出发,尽可能整体拆了改造后让原光大花园业主们再回到自己的家园,形成完整的社区综合体,不给“东莞会客厅”形象建设抹黑。二、响应政府的号召,我们尝试过美化我们的家园,但现光大花园是老旧小区,房屋结构不适合进行电梯改造,且小区内基础设施设备不全,功能老、旧,如经常断水断电等,给居民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所以希望借此机会整体改造,落实东莞政府一切便民利民的好政策,让我们这批新莞人在兢兢业业为东莞的发展和建设服务的同时,也能住上更便利的新房子。三、涉及到光大地产的问题,请政府协调,妥善解决,达成共识,使改造项目一次性完美地完成。四、如果对光大花园不进行整体改造,那么在整个“湾区都市会客厅”这一伟大工程改造期间,粉尘噪音会严重影响我们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大大降低我们的生活质量,这与东莞市一贯实行的“惠民爱民”政策背道而驰,期间给小区居民带来的身心健康及经济损失巨大无比,又由谁来赔偿呢?五、我们小区竟然是作为三旧改造的范围,那就应尽可能让本次三旧改造彻底而尽善尽美
问政部门: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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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立新洋杞坑商住更新单元为东城街道2018年重点更新单元,在单元划定阶段,东城街道根据已批规划,结合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划定研究范围,并对部分道路进行微调。该单元面积22.84公顷,拆除重建区13.76公顷,现状保留区3.56公顷(包含光大花园),公共设施集中贡献用地4.13公顷,占拆除重建区30%。关于光大花园业主几点意见的采纳情况如下:
1、根据权属调查,单元范围拆除重建区,未涉及光大用地,未占用光大游泳池、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原由光大业主使用的游泳池、停车场、公园等用地均为村集体所有。
2、本次改造中,村集体贡献集中公共用地4.13公顷,用于学校、社区中心、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公园、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更新单元改造完成后,不仅片区环境得到改善,功能得以提升,同时也更好地解决了单元内(包括光大花园)的教育、停车等问题。
3、改造单元内光大花园用地约2.4公顷,现状建筑总面积约8万平方米,容积率较高。根据现状用地情况,如拆除光大花园,难以实现原地回迁,如利用洋杞坑用地进行安置,则难以与村民达成一致意见。
4、改造单元拆除重建将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国家、省、市的文件要求执行,做好卫生防护、围蔽等文明施工工作,严格审批项目的规划报建方案,做好批后监管工作,使新建建筑与现有居住建筑符合通风、日照、采光等要求。
5、根据现状调研,整体建筑质量较好,对于小部分外墙脱落等问题,业主可通过住房维修基金等方式进行外墙修缮。
经综合研究,暂无对该住宅拆除重建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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