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富实验学校2019年12月份与2020年1月份工资至今未发
本人2019年9月就职于同富实验学校,工作期间勤勤恳恳,2020年1月突然向我提出辞退,但2019年12月份与2020年1月份工资与补偿金至今未发。2020年1月向当地劳动仲裁庭提起劳动仲裁请求,但同富实验学校以疫情为由拒绝接收仲裁材料,一直拖欠工资至今。
高埗人社分局已于2020年3月23日对该仲裁案件进行立案,并于当天通知被诉人同富实验学校。被诉人同富实验学校于3月24日到分局签收了仲裁材料。该案件将于4月9日开庭审理。
1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