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儿医保的问题
你好,我有两个疑问如下: 1.少儿医保可否对新生儿出生时住院的费用进行报销? 2.小朋友如果在市外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否凭发票进行报销?如果可以,是否需要提前申请市外就医?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谢谢
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信任,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研究,现回复如下: 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后7个月内(从出生次月起计)参保并补缴出生到办理参保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指本金)的,从出生之日起至完成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可享受住院及特定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并补缴成功后,期间发生医疗住院费用按规定报销。 市外门诊是不报销的,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东府〔2018〕120号)第三十六条规定,自行到社区门诊就医点以外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得享受社区门诊统筹待遇。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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