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常平镇新城市花园二期开发商违规收取巨额团购费

Dq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0-03-30 13:15: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40800
处理用时:14天1小时45分
尊敬的住建局领导:
 你好! 我是常平镇新城市花园二期17栋1404的业主.开发商在销售之初做活动以5万抵8万和8万抵13万.而且这5万和8万是签合同时单独付款,与首付款是分开付款.但到今年去开发商拿购房发票时,发现购房款里并没有包含这5万元.
首先这是开发商为了偷税漏税.
其次是开发商为了逃避政府的限价销售.
另外这5万在收据里显示为团购费,且不给开发票,但钱实际上是交给开发商的(据我所知已购买小区的业主基本上都是这种模式,开发商很明显这属于违规操作.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采用投机取巧,另立名目逃避政府监管.坑骗业主血汗钱,损害公众利益.请政府部门约谈开发商,严格彻查清楚,帮我们全体业主讨回血汗钱.以还公道!
如果住建局解决不了,我们全体业主将会向上一级政府请求,新城市花园二期业主数量800+,涉及金额达5千多万,这都是我们普通老百姓的血汗钱,所以我们将竭力尽一切可能去申诉直至问题解决.
谢谢
问政部门:常平
分享

官方回复

您好,关于您反映新城市花园违规收取团购费的问题,经常平镇住建局调查了解,回复如下:2020年4月3日,住建局约谈新城市花园负责人了解有关情况。新城市花园负责人表示,新城市花园项目于2017年8月开始销售以来,开发商从未收取任何团购费用,该项目销售模式采用与多家网络中介平台公司及房地产中介公司合作进行销售,与中介平台公司合作主要增大项目推广宣传面、拓宽销售渠道、加快销售速度。团购费实为各网络中介平台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优惠抵扣方案,而且购房人是自愿与各中介平台公司签订了团购服务协议。以上当事人购买新城市花园商品房均是通过网络中介公司或者房地产中介公司完成,所涉及的团购费用该公司并未收取。若当事人需咨询团购费用的相关问题,可向各中介公司进行咨询。若需帮助,该司将积极配合协调。综上所述,住建局根据查看提供团购服务协议、团购费用收据等信访资料,发现当事人都是通过各中介公司完成交易,暂未发现新城市花园存在收取团购费用行为,若能提供关于开发商收取团购费的收据或证明,住建局将再进一步协调处理。谢谢您的来信!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2参与

4评论

  • 约翰06-11
    终于明白为何官方数据一直说房价低的原因了.原来有个团购费这么一说,不计算在房价里。 官方数据一直有水分啊。。。。。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 光耀03-31
    这年头坑骗老百姓血汗钱可耻可悲可恨。。。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 绿萝花03-30
    我也是于2018年购买了常平新城市花园二期的房子,跟笔者一样经历了被开发商引诱缴纳了8万团购费而后又不被计入房子总价以及团购费不予开发票的事情.感觉这存粹就是开发商为了避规国家出台的新房产销售政策,表面迎合国家房产备案价,实则是私下哄抬房价、偷税漏税的可耻行为!严重损害了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希望上级主管部门严查问责!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来自:中国
    回复
    0
    举报
  • Tony66603-30
    我也是小区业主,我们所有业主会抱着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一直坚持上诉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我们相信邪不压正,法定惩恶!!!
    来自:深圳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