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艺城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面试巧立名目乱收费存在欺诈行为
3月26日本人通过58同城面试了该公司的平面模特的职位(地址:东莞城区东纵路208号万达广场万达中心写字楼1712-1715室)。面试通过后应该公司的要求缴纳了人民币1980的个人形象及个人宣传推广费用,再付款之前该公司并没有明确告知缴纳的费用是私人账户,缴纳完费用后也是拒绝开发票只开了一张盖了该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因为不是公司账户交易防止被骗本人要求退款但遭到拒绝。根据对其他的平面模特的了解他们也是以这种方式缴费的,根据收据的编号(NO.003703)1980元乘以3703大概涉及700多万元,收取如此多的金额是否真的用在了缴费人的宣传推广上?本人投诉招聘单位巧立名目,收取求职者费用的违法行为,并且涉及的人数较多,数额很大,是否涉及到诈骗,请相关部门监督调查给予回复。
经东城市场监管分局调处回复,经调解,你们双方就此纠纷达成一致意见。感谢你的来信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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