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信鸿澜岸充电桩安装
领导您好!我是万江信鸿澜岸花园小区的,已经购置了自有产权车位。现在想买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但最大的问题是小区物业不让安装充电桩,所以充电非常不方便。根据《东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东莞市物业管理办法》,物业不应该协助安装充电桩吗,现在反而是阻扰业务在自己车位上安装,是否能够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就您反馈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东发改〔2018〕540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居民区充换电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其中长期承租方的建设行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不得阻挠充换电设施的合法建设需求。因此,原则上物业公司必须配合协助业主合理的充电桩建设安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房管部门)是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议您将充电站具体报装方案的情况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房管部门)反映并申请协调处理。
2参与
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