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凯旋国际小区物业不配合安装新能源充电桩
最近想购买新能源车,已在小区购买产权车位,咨询小区物业安装充电桩事宜,物业提出只能在靠墙的车位安装充电桩。根据国内众多地方的安装经验,即使是不靠墙不靠柱子都能安装充电桩设备,何况我的车位是靠柱子的,上方也有管道走线,不应成为不能安装理由,由于物业强硬不予沟通,因此希望主管部门介入,敦促物业配合业主合理要求,适应城市发展需求。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现就您反馈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东发改〔2018〕540号)的政策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居民区充换电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其中长期承租方的建设行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不得阻挠充换电设施的合法建设需求。因此,原则上物业公司必须配合协助业主安装充电桩。建议您将充电站具体报装方案的情况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房管部门)反映并申请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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