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怎么定位?
管道燃气价格有上涨,有没有下降的?根据什么来标价?
你好!你的来信收悉。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近期,我市液化石油气购气成本跟随国际原油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我局根据购气成本变化的情况,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市商住小区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4月1日起下调我市管道液化石油气价格。其中居民生活用气由现行17.5元/立方米调整为14元/立方米,其他用户由现行18.5元/立方米调整为15元/立方米,上述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二、由于气价调整,商住小区抄表周期内执行不同销售价格的,收费单位可按综合平均销售价格(按抄表周期内天数比例计算)计收燃气费用;4月1日前的预购气量按原价格执行。 三、请对照以上标准,若超过我局制定的上限价格,请保留相关票据,拨打12358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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