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邮政银行城区支行房产抵押放贷事宜
尊敬的银监局领导:您好!本人是买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城区支行于2020年3月2日岀具同贷书,因此买卖双方于2020年4月13日办理了过户手续,2020年4月15日拿到新证,买家已将抵押登记资料交给邮政银行城区支行钟瑞媚客户经理4个工作日,邮政银行拒绝办抵押手续及放款,邮政银行既然批准了同贷书,就应该及时配合买家办抵押手续和按时放款,您们不批同贷书,我们就不会进行房产过户的操作,既使政策调控和收紧,那也是您们内部协调的事,不能影响已经批准的同贷书,邮政银行在老百姓心目中代表着政府和国家,代表正义和信用,若邮政银行找各种理由抵押放款一拖再拖,银行信用何在?国家信用何在?老百姓如何相信?请银监局为我主持公道
感谢来信:邮储银行已与客户取得联系,因客户有一笔最近放款的经营性贷款负债未能及时在房贷申请阶段在征信上显示,考虑到客户负债和还款能力,故驳回这笔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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