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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新城市花园二期违规期诈业主

闪亮之星 来自:惠州市 发布日期2020-05-06 10:39:0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45083
处理用时:16天0小时22分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常平新城市花园二期的业主,在购买该商品房时,受开发商欺诈,开发商违规向业主违规收取5~8万团购费,本人交了8万团购费,未计入房价总价,并且未出具相关发票。现在小区配套设施极不完善,地下停车场一直未让我们使用。销售对我们宣称的原售楼中心旁将会有商铺入驻,地铁三号线有站点(何时开建都没影),靠近路边的旧楼将会拆掉做成人行道。。。都是骗人的。。。本人来东莞十几年,本来之前对东莞还有点好感,通过这件事,让我很失望,一辈子买个房子,没想到买成了心病。。。
问政部门: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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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你好,关于新城市花园二期团购费和配套设施的问题。经住建局了解,新城市花园负责人表示,新城市花园项目自2017年8月销售以来,开发商从未收取任何团购费用。该项目销售模式采用与多家网络中介平台公司及房地产中介公司合作。团购费实为各网络中介平台公司、房地产中介公司与投诉人之间达成的优惠抵扣方案,而且购房人是自愿与各中介平台公司签订了团购服务协议。投诉人购买新城市花园商品房均是通过网络中介公司或者房地产中介公司完成,所涉及的团购费用新城市花园开发商从未收取。若投诉人需咨询团购费用的相关问题,可向各中介公司进行咨询。若需帮助,该司将积极配合协调。综上所述,经住建局查看现场提供的团购服务协议、团购费用收据等资料,发现投诉人都是通过各中介公司完成交易,暂未发现新城市花园存在收取团购费用行为,投诉人若能提供关于开发商收取团购费的收据或证明,住建局将进一步协调处理。
关于配套设施车位的问题,新城市花园负责人表示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后已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经了解停车场正常使用需向相关部门申报停车许可等手续,待完善相关停车许可手续后物业公司将及时公告。谢谢您的来信!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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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论

  • 约翰06-20
    实为:“开发商售楼部”收取! 并非政府回复“与中介达成协议团购费” 这条回复,谁给他3星,0星都不够资格!!!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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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eilzt05-09
    开发商的话不能信呀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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