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外墙装修
本人位于桥头镇2层自建房已建好15年,一直和父亲母亲姐姐居住在一楼,外墙一直未装修。目前只有此处住宅,另有一间20平方瓦房已倒塌。自建房有宅基地使用证,也并未存在超多面积的情况。现本人已登记结婚,想装修二楼,但是村委一直说不可以装修外墙。 请问我此种情况是否需要报建?如果要报建,报建何时可以开放?
经桥头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报建方面。自2019年12月31日起,我镇严格按市住建局等四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的通知》(东建[2019] 18号)文件要求,全面暂停以宅基地建设农民安居房的审批工作。近期,我市即将出台新的《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该办法将明确具体的民房建设审批问题。 二、装修方面。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建筑物合法的情况下,既有建筑的装修装饰活动,不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一般不纳入监管。 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镇住房规划建设局(83433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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