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石井三旧改造工程补贴款

崽崽2019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0-05-12 14:36:4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46079
处理用时:21天23小时9分
石井作为东莞等一个实行三旧改造的村,当时有一笔价值3800万补助款批下来。然而这笔款项并头没有对外公布出来,我也是有派休期间无意中听到村民代表说出来。现在钱不知道在哪里,村委书记回复钱在市政府与村养老户那?反正在没在我也没不到。村委会有当时那届村民代表签字关于这笔款项的表决书,表决什么我也不知道,反正也不让你去查阅。现在申请对该笔款项的财政公示需要什么资料?
问政部门:农业农村局
分享

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答复意见书(245935、246079)

群众:
你通过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石井三旧改造工程补贴款”相关问题(编号:245935、246079)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3800万元改造补偿款的具体约定情况
经了解,东莞市东城区石井股份经济联合社没有收到一整笔为3800万元的改造补贴款,而是与东莞市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签订了《东莞市东城区石井旧村旧厂地块改造项目合作合同书》。该合同书约定的现金补偿款中包括石井股份经济联合社农贸市场12113.75平方米,租金补偿款3800万元。石井农贸市场租金补偿款具体约定如下:自石井股份经济联合社与第三方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暂定2016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15日,东莞市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每月支付租金291666.66元给石井股份经济联合社;从2020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东莞市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每月支付400000元给石井股份经济联合社;租赁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二、关于改造补偿款的分配问题
2016年1月,石井股份经济联合社就关于东莞市东城区石井股份经济联合社、东莞市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开发东城区石井旧村旧厂一号地块“三旧”改造项目事宜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进行表决并通过,表决事项明确农贸市场12113.75平方米的租金补偿款3800万元由石井股份经济联合社平地山分社及水流坑分社按50%:50%分成。目前,东莞市卓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石井市场租金已交至2019年12月份,按50%:50%的比例分别存于石井股份经济联合社平地山分社及水流坑分社的银行基本户,并作为经营收入核算。
三、关于改造补偿款的财务公开问题
按照社区集体资产管理规定,石井股份经济联合社平地山分社及水流坑分社每月后15日内上墙公布财务资料和通过“东莞村财”移动应用系统在网络上公布财务资料,股东可前往财务公开栏或下载“东莞村财”APP进行查阅,如对集体经济组织公开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监事会提出核实申请。
如对上述问题仍有疑问,建议向所在镇农资管理部门或集体经济组织咨询。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6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