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现在批不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范围了???
前几天打电话给工商局咨询了工作人员,说现在新增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范围批不了,这又是为什么呢?现在国家和政府不是一直都很重视环保方面的吗,很重视垃圾分类回收吗?为什么这个经营范围就批不了呢?
关于对阳光热线246331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46331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东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第十三条,办理新增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的商事登记业务,不适用住所信息申报,应提交住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不动产权属证明;使用非自有房产的,使用证明为业主不动产权属证明和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无偿使用证明。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明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为自有房屋出具的证明等。 我局于2020年5月14日、15日上班时间数次通过座机致电联系电话,但接通后一直无人接听,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2020年5月15日下午6点50分,来信人通过电话联系我局,我局工作人员已将相关要求电话告知对方,来信人表示无异议。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5月20日
0参与
0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