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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什么时候能缴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待遇?

pang777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5-16 14:40:3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46616
处理用时:24天0小时49分
广东省已经多个城市实行慢性肝炎病特定门诊治疗,东莞何时实行?东莞大部分公司只买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又不可以个人单独购买!慢性肝病患者一直在诉求!每个月往社区转诊,再往专科医院治疗。个个月是这样,真是在折磨患者!为了治病身心疲惫,生活的乐趣全无!希望东莞尽快能实行慢性肝炎特定门诊治疗!现在东莞社保只有交补充医疗保险才能申请补充医疗保险肝炎特定门诊治疗。公司没有缴纳补充医疗保险,个人又不能单独交,你叫我们普通老百姓能怎么办,让大部分患者多跑冤枉路。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只是少数人,难道东莞社保只是为了给少数人服务的!!!东莞的银卡与金卡的制度还是存在的,这个种不公平待遇,现在难道只是换成“挂着羊头卖狗肉”。本来患者身体就不好,又需要长期治疗,还天天让我们往社区转诊,再往医院跑。跟医院说,医院让你找社保提建议,找了社保,社保让你找医保局提建议。像踢皮球一样,一直投诉无门!建议:慢性肝炎加入基本险特定门诊治疗,或允许个人单独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你们总给我们患者一个选择吧!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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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信任,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地方统筹,各市有不同的统筹标准,根据各自的缴费标准制定适合各自实际的待遇水平。我市始终坚持“低水平、广覆盖、高效率”的原则,建立了覆盖全民、城乡一体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步参加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无需另行缴费。对有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的参保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以用人单位、村(社区)为单位自愿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在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下,我市以较低的缴费标准制定一个相对合理的待遇水平,以有限的医保资源,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诊治需要。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除享受住院和门诊“双统筹”的医疗保障外,还享受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障。门诊方面,通过建立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制度,依托“政府办、政府管”遍布于基层社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我市参保人可直接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不设病种起付线,不设支付限额,不用办理任何申报及续审手续,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家庭医生的参保人按75%支付)。少数患重大疾病、慢性病等超出社区服务能力的人员,可通过社区转诊至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我市社区门诊统筹制度较好地满足了广大参保患者门诊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有效减轻患病群众医疗负担 。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部分常见、多发的慢性病门诊负担较重,结合我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我们针对部分常见、多发而且诊断和治疗较为明确的疾病,设置了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特定门诊病种和费用限额,实现统一适宜的待遇水平,保障参保人的就医需求。
目前,我省正在推进基本医疗保障省级统筹,将从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就医管理等多方面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级统筹的工作部署,继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在逐步推进与完善中不断提高参保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感谢您的来信。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说和没说一样,都是官方语言,制度就是这样,没办法改,只能服务上层的少数人,平民百姓只有看看的份!

我要说两句

3参与

2评论

  • wing_o106-11
    管理的人根本体会不到不同需求的参保人的需求,也不会换位思考。可以说是懒症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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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ang77706-09
    这回复说和没说一样,1:《对有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的参保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以用人单位、村(社区)为单位自愿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什么叫“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的参保人”,我们需要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你们还设计以“以用人单位、村(社区)为单位”参加! 2:《少数患重大疾病、慢性病等超出社区服务能力的人员,可通过社区转诊至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社区没有加能力看慢性病,我们天天去排队转诊,一次两次,我自然不说,但是这个过程漫长的,你们觉得我们患者不累吗,天天去那个社区开转诊,再去医院就诊,我们不用上班吗!你们自己怎不去体验那种痛苦!你们这种制度就是你们少数人设计的!最后只能说东莞社保累死人,害死人!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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