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车位被私自占有
我已于2020年4月20号投诉了桥头镇新城路公共车位被商户私自占有事件,于2020年5月8号收到桥头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的回复,回复如下:“经桥头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对于上述投诉,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新城市场路段处理擅自占用车位的投诉,经新城市场路段巡查,发现有多个店铺确实存在擅自占用车位的行为,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对各店铺进行劝告教育,要求不得擅自占用车位,同时将大部分占用车位的“雪糕筒”暂扣处理。2020年5月6日,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进行复查时,暂未发现有上述投诉情况。下来,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将加强日常巡查工作,若发现有占用车位行为将依法处理。”我收到回复以后跑出去看结果,我看到的结果是,占用车位的现象比之前确实少了点,但是占用车道的现象还是存在,“雪糕筒”还是存在。有把垃圾桶放在停车位,有把水马放在停车位。现在也有放自行车的,也有拿废弃的三轮车占地方的【就在修摩托车的门口,这个三轮车可能在这里放了几年了,因为我几年前搬到这边就看到一台三轮车放在那里】。到今天5月18号依然如此,车位被商家霸占,很多车主就只有把车停在禁停区域。如果被交警抄牌是不是应该有附近霸占车位的商家赔偿。同样是开门做生意,为啥镇中心那些商铺门前的停车位商铺不霸占停车位。希望管理部门继续跟进,让公共资源能够合理有效地利用,而不是让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而给浪费了。
经桥头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前往上述地点处理涉嫌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投诉。经调查,现场位于新城路确实有十多家商户使用雪糕桶,水泥墩等物品摆放在公共车位上,正在擅自占用城市道路。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对各商户当事人进行劝告教育,告知其该行为属违法,要求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并将占道物品依法暂扣。当事人当场表示知道自身行为属违法行为,承诺以后不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下来,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将做好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同时,若市民发现仍存上占道行为,可直接向镇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反映,以便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办公热线:8345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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