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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司马金田花园二期小区商铺实施乱收费,小区内地下停车场从350涨到450一个月

136Z2mG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5-19 12:46: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47018
处理用时:14天18小时28分
常平司马村金田花园二期小区商铺门口停车位从2020年3月开始实施收费请问合理吗?在未收费前,隔三叉五汽车玻璃被砸或轮胎被放气,从这5月15日起物业贴通知,直接通知小区内地下停车场租金从350涨到450一个月,一个2千多户的小区,居然都没有一个临时免费停车区(目前只有一期下面商铺可以免费停车,二期商铺前就要停车费)
问政部门: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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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对我们的信任,现就您反映停车收费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 商业配套  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5〕410号)有关规定,商住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自2015年8月15日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受车位权属主体委托,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并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须向我局办理收费办理报批手续。
二、按现行政策,商住小区停车收费放开后,停车收费主要按照车位权属情况进行收费,属于业主共有的车位或公共地方,如需调整收费或利用公共地方进行经营管理,应按《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即“双过半”)的业主同意。已确权的车位,由产权人自行定价,但已签订租赁合同的,须按合同约定继续执行,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如需调整、变更,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
三、为更好地维护合法利益,建议尽快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等方式,就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公共停车位收费标准等问题作出决定。如经营者存在违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可向市市场监管局提供票据等相关资料,以便查处。价格投诉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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