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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伪劣产品

消费者~ 来自:广州市 发布日期2020-05-24 12:20:4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47606
处理用时:15天1小时54分
本人于2020年5月11日从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网上购买大王花信风大码(L码)婴儿纸尿布一共三包共168片,(订单号:120047475212)收到货打开其中一包,发现有刺鼻的气味,与之前的一直用的有较大区别,之前是没有味道的或者是没有刺鼻的气味的。连成人问几秒钟都会感到头晕,更别说给几个月的婴儿长期使用了,这明显是质量问题,于是随即与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的线上客服人员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只能退其中未打开包装的2包,打开的这一包就没有办法退了。这是分明不承认有质量问题。我们不能同意这种不合理的方式,因为没有诚意和实事求是的态度。
       于是客服说升级到高级专员进行电话联系处理,之后高级专员来电话还是坚持只能退掉没有拆开的2包,拆开包装的这一包就不能退了,又是老生常谈,这样的态度和沟通完全是浪费时间和精力,把消费者玩弄于刁钻的语言和霸王条款之间。
    因为已经无法沟通,所以只能又回头求助于网页客服来沟通,这一次客服才说可以退货,但是尚未清楚是否全额退款。
      不能接受这种方式的理由有三:
      其一:我们是该公司的PLUS会员,可以想象假如是普通会员遇到这样的情况又会是怎样的待遇;
      其二:明明我们是受害者,这么明显的问题,因为客服的原因一定需要几次三番、三番几次这样的争取才换得退货这样的结局,难道我们会备货很多尿不湿吗?我们不急着买另外的来用吗?难道这几次沟通,我们没有情绪,我们不生气吗?多大的事呀?!
       其三:我们敢断言,这款尿不湿就是质量问题,而且这么明显,但是企业出售劣质产品的成本实在是太低了、太低了:就算消费者投诉,换来的结果最好也就是退货而已。完全没有更多的顾忌和严重的后果。
       所以,无论任何时代、任何经济环境下,扶持企业是好的,但是一方面扶持是有良心的企业,一方面对于无良商家惩处也一定要严厉,只有在这样的机制下,未来中国的企业才有希望,让无良商业付出不可承受的代价,才能逼迫它去恶向善,不敢以身试法,这样既大幅减少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量,也不会让广大消费者弱势群体没有购物的安全感,甚至觉得能退货已经感激涕零。同时企业也会走向良性循环。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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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247606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47606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经检查,被投诉人《营业执照》主要登记事项如下:       名称: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351266820T,场所:东莞市麻涌镇新基村,成立日期:2015年7月14日。经营者的信息与投诉人的个人信息一致。
二、我局执法人员接到该投诉后,联系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对其说明情况,刘先生表示会跟进。5月28日,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刘先生联系我局执法人员表示,就客户投诉其购买销售的大王花信婴儿纸尿布问题,所售商品为合格正品。订单号:120047475212,此单商品签收时间2020-05-11,于2020-05-21收到投诉人反馈纸尿片有异味问题。经核实,此单商品为全新合格正品,均能提供有效进货凭证和质量检测报告等。经与消费者联系,考虑消费者体验方面,优先安排为消费者退货退款处理,退款已到账,额外为消费者申请151元补偿,消费者接受处理结果。
三、鉴于上述情况,对投诉人反映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经查证无违法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6月08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2参与

1评论

  • 消费者~05-24
    其中,客服专员说可以打开袋子,放上几天散散气味;我们也按照对方的要求做了,但是还是气味很刺鼻;现在想想,真是傻呀,这种化学的东西,怎么能散散气味就能用在几个月的婴儿身上呢;所以,所谓的“客服专员”从一开始就在推卸责任、误导消费者----一个严重的质量问题的产品是如何通过层层检验,流到消费者手上姑且不论。这种质量问题岂能是简单的沟通就可以解决的呢,一定是个普遍的情况,所以客服专员才如此淡定及自以为可以欺骗消费者。
    来自: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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