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江汇港中心商铺欺诈销售,失信合同
本人于2017年10月在中介的介绍下购买了黄江汇港中心的一间商铺。 商铺的款项40多万分成两模块。85%的铺款30多万由我一次性支付;15%的铺款是由商铺前三年的经营收益支付。 当时,售楼中心,张贴了一整栏的各种证件,我也相信在现在政府房产部门的严格管制之下不会有产权问题。 当时,中介和现场销售都说了好多好的前景。比如:要把汇港中心打造成高端的“吃喝玩乐购”商场;年底,最迟明年就会引进华润万家或其他同等大型的商场进驻二楼。如今两年多,过去了,并没有。 诸如此类的大话很多。 合同上面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办妥该房地产手续。截至今日已有31个月零3天。 当时,我反问办不妥怎么办?因为合同里面全是买方不履行合同应负的严重后果,至于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后果,轻描淡写,一句话带过。 当时的中介和现场销售回答我:这个你根本不用担心,合同都是这么写的,大家的合同都一样;因为我们这个是旧楼盘,什么都齐全了,说不定一个月就可以办下证来,最慢也就三个月吧。 跟开发商协商过退款并赔偿年利率6%的损失,但是开发商不肯,只提出愿意补偿延误补偿,按年利率6%的比例进行补偿,我没同意。 现在要求出卖人退款并赔偿年利率6%的损失,寻求政府部门主持公道。
《阳光热线》: 收到关于市民反映黄江镇汇港中心商铺合同纠纷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事项属民事纠纷。根据《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国家机关参与民事活动引起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协商不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规定,本机关对此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建议市民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程序向有权处理的人民法院提出。 黄江镇人民政府信访办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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