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建房
你好!为什么农村现在要打压农民宅基地自建房的高度?领导们能够给出具体理由吗?为什么要打压农村农民建房向上发展带来的具体收益呢?领导们能够说说你们是怎么想的吗?三旧改造可以改变农村的面貌,但是就能够为农民过上小康生活了吗?农民在合法的宅基地上改建翻建房屋,建6至7层向上发展,除了自住还可以出租增加家庭收入,难道是损害了谁的利益了吗?为什么要被打压?领导们请认真考虑一下农村的实际情况需要好吗?适当放宽农村的建房高度,让老百姓真正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好处,感谢请认真审示。
大陆人-v7(网友): 对于建设层数问题,根据我市2001年《东莞市村镇规划管理规定》、2015年《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均已明确规定村民住宅建设层数不得超过4层,农房建设标准已是珠三角最高水平(广州标准3层280平方米,珠海标准3层半400平方米,佛山标准4层,中山标准4层600平方米),在切实保障了村民的合理居住需求的同时,还兼顾增加了一定的出租收益,让村民充分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且在实践中,大部分镇街都能严格按照市的规定标准执行。个别镇街因审批工作不规范,后续监管不到位导致产生的超标准审批、超审批建设等现象,不利于全市统一标准执行工作,更严重影响我市城市未来发展品质 为依法保障农民正当权益,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坚决扼制农民住房无序建设乱象和安全事故高发势头,加快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我市已启动《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待市政府印发实施后,农民住房建设的审批报建、建设标准将按新的《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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