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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作为,住宅用电当商业用电,无法无天,无人管

用户1379088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6-01 12:49:33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48491
处理用时:2天1小时51分
本人是土塘旺角新城业主,多次反映住宅用电按商业用店收费,均无得到处理!这个问题究竟是谁之过?这究竟是动了谁的蛋糕?商业和住宅每度电差价0.4元以上,整个小区每用一度电就被不法分子赚了0.4元,这些民生问题请尽快处理!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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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一、调查情况
 2020年6月2日9:45分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处理(诉求人不愿到场协商处理), 经核查,该用户是旺角新城商住小区用电户,由专变用户编号:0319007890101965;用户名称:新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转供电,非供电部门直供用户,该商住小区供电部门未接管。当时该小区开发商只申请一台1000kVA商业用电变压器,且该为小区商住混合用电,供电线路没有区分出商业部分及住宅部分,所以也没分别安装不同用电性质的电表来独立计量,只安装一个电表,统一按商业电价计收电费。
二、办理情况
 工作人员再次向其物业传达《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政策告知单》,明确转供电主体要按照发改价格[2018]500号文件规定:转供电主体按国家规定目录电价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不得向转供电用户加收额外电费。建议物业方重新分清商业线路和住宅线路,再向我供电服务中心申请加装住宅分表计量,计收住宅部分线路使用的电费。现该物业管理表示听取供电方建议,计划整改线路,但需与各业主协商出资承担改造费用等相关问题。建议用户与物业再协商电价问题,协商不成可向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反映。客户表示清楚明白。
三、回访情况
客户表示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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