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投诉中移铁通(东莞)分公司寮步站
本人于5月20日在阳光网投诉中移铁通东莞分公司寮步工作站工作支付不足,5月22日寮步劳动局有电话联系本人并告知工资不足部分,中移铁通会于5月底与本人结清,但是6月1日本人在此致电给寮步劳动局时,劳动局的回复是需要本人走仲裁程序,请问为何答案会变了呢?
经查,中移铁通东莞分公司寮步工作站未登记注册,信访人于2018年至2019年8月期间与起点公司建立劳动关系,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与弼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莞城)建立劳动关系,信访人诉称2019年12月31日离职,任职期间两公司未足额支付其工资,经协调,两被诉公司对申请人工作产量和工资提出异议,拒绝调解,已建议信访人仲裁处理,信访人已领取仲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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