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灾区人民购车的车辆购置税
尊敬的莞城区政府: 我是莞城东湖花园的业主,5.22大暴雨导致东湖花园洪水倒灌进小区,致使小区地下车库的车辆全部被浸泡达三天之久!地上露天停车场的车也未能幸免!灾难发生后区政府及小区物管公司均未积极帮助业主施救!业主只好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自救。地下车库的车直到5.24晚上才能开始拖车! 现在我们这些灾民的损失非常大!同时也给我们的生活造成困扰!物业公司推卸责任。受灾业主买车还要再交购置税。年初的疫情使得我们无法上班,收入骤降。现在面临着买车又要多交购置税的困难。希望政府能够体谅体谅民情。为我们这些灾民减轻一些负担。取消车辆购置税。
火烈鸟: 您好,现就您的阳光热线来信(编号:248781)回复如下: 车辆购置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规定执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按照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10%计算。 如您购买的新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或《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1号)规定的情况,可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税优惠。 如您有疑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769-22630216。 此复。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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