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市内为何不能通用?
相关部门好!我今天想反映的问题是,我们是在东莞桥头购买的社保,目前社保卡只能在指定的社区门诊才可直接使用,如果在其他医院必须要开转诊,我认为这样是不合理的,既然社保卡的初衷是便民,但是现在反而感觉增加了人民的负担,比如晚上生病去医院,社区门诊下班,只能去镇上医院,但是这样社保卡就完全用不了,另外,单位与实际居住的地方也是有距离的,生病肯定是需要就近医疗,如果社保卡这样限制,就失去了便民的初衷。也体现不了我们大东莞的先进和优越了,在此,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加以重视,尽快改善和完善社保卡在当地市内就医同相可享受社保卡同等待遇问题,谢谢!
参保人社区门诊就医点按属地原则确定,即以参保地村(社区)辖区内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该区域参保人的社区门诊就医点。属地无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定相邻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临时的社区门诊就医点。 参保人因户籍迁移、工作单位变更或用人单位迁移等导致参保地变更,其社区门诊就医点随参保地变更。 参保人可在其工作地(含就学所在地,下同)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其中一个作为选定就医点,另一个作为辅助就医点。参保人选择增加辅助就医点的,需符合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范围(含分属两个不同镇(街))的基本条件。参保人在选定就医点和辅助就医点就医同等享受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辅助就医点的申请当月办理,次月生效,有效期12个月。到期前3个月内需重新办理续期确认手续,办理后次月起可继续生效;不重新办理确认手续的,到期后视同放弃辅助就医点。 建议来信人可以根据居住地多选择一个就医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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