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天鹅湖花园物业未公示信息

东莞常平网友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6-16 17:27:34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0318
处理用时:15天23小时15分
木棆村天鹅湖花园小区物业未公示:1.物业费收支情况;2.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经营收益和使用情况。
问政部门:常平
分享

官方回复

您好,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情况,经房管所了解,回复如下:1、据了解,天鹅湖花园物业服务收费是实行包干制的,包干制指的是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法定产权建筑面积交纳,包干使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承担。而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的,没有要求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2、公共收益问题,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nbsp;“…….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的车位或者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所得收益依法归全体业主共有”。同时,房管所督促该物业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相关物业管理工作,督促其物业公司针对反映的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工作。感谢您的来信!

问政人评分

3分
点评:公共收益问题未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的同意,因为这边没有业主委员会,请问相关收益如何返还全体业主?

我要说两句

4参与

4评论

  • 东莞常平网友06-17
    看样子黑物业太多了,需要政府大力整治啊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