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东莞十年社保却因无一年以上居住证明不能起诉别人欠款

zhzl0769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6-18 13:24:2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0514
处理用时:15天2小时28分
本人有东莞企业二家均是法人,企业成立已有十多年了,个人社保也已连续缴纳满十年,只因近年个人所属房产也卖了,以前暂住证过期了,新办居住证又还得等一年后法院才给予立案受理,现居住胞弟和女儿家有房产证的又因没申报居住也无法开到居住证明,据网上一些回复公司企业开具集体宿舍居住证明东莞的律师说还不行。
被告没在东莞,是广西人在河源经商,因本人在东莞不希望回自己或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
请问我有什么办法,能在东莞的法院上诉立案被受理吗?
问政部门:司法局
分享

官方回复

      首先,就货款纠纷,确定可以在原告或被告的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其次,对所在地,法律没有居住年限的要求,而对经常居住地,法律有“连续居住一年”的要求,也就是说,如果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在某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则该地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第三,对“所在地”,法律是以户籍地址为判断依据;对“经常居住地”,其判断首先依据的是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如没有居住证,则可以社区单位出具居住证明来判断。
       回到问题,如仅属于企业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法院可能认为无法核实是否真实,从而否认其证明力,如能在该居住证上加盖社区居委会的印章,则可以被法院认可,实现在东莞立案。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好方法。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参与

1评论

  • zhzl076907-03
    自己购买的房子因三年前卖掉了也无法开居住证明,去了居住的弟家和女儿家(东莞购买的房子因疫情才申报的莞E通也不够一年)物业不给开居住证明,公司房东也不开证明(公司商铺没居住),警务中心更是不愿跨越雷池而开居住证明因居住证是联网了的可以理解,所以就这么无可奈何。
    来自:广州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