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开罚单
本人老公在石龙镇内开车,被被拦下查车,开始说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老公均配合,后来指着后排的我怎么不系安全带,我立刻系上,老公说是在市内开车,下次注意了,执行交警让老公下车,后来过来开了张200元罚单,写着后排乘客未系安全带。后来遇见比较懂交通规则的朋友说,驾驶员没有系安全带罚50元,乘客没有系安全带20元。然后百度了交规确实这样写的。我想问下这样罚是不是不合理?如果不合理,怎么去申述。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十一)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如不服决定,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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