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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艺境水岸公寓申请电费入户抄表

hobsjiQ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0-07-04 09:20:47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2162
处理用时:3天7小时36分
万江金地艺境水岸7栋全体业主依据东发改【2019】109号)文件精神:供电部门应加快对 “一户一表”改造进度,尽快实现直接供电。各商住小区应根据供电部门“一户一表”的要求和条件,积极推动抄表到户工作,减少转供电情况。要求抄表到户。但金地开发商拒不执行,仍然实行代收电费,请问东莞供电局作为负责任的大型国企能否为百姓解难?

我们交楼到现在已经差不多一年时间,到现在电费一直没有给我们解决,刚开始的时候物业要直接代收电费,还要加电损,价格去到1块多,后经过我们全体业主的反对及跟地产开发商、物业、万江供电局座谈沟通,才把电费降到0.75元每度电(但还是加了电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是不允许加收电损的费用,随后我们业主又多次跟物业、地产开发商、万江供电局沟通了三次,第三次的时候供电局给我打电话说为了杜绝物业乱收电费,可以给我们抄表入户,一户一表,最终确定下来的电费为0.7001块钱一度电(由物业代收),但是在6月22日四方(业主、物业、地产开发商、供电局)座谈的时候却又以设备不达标为理明确变态拒绝抄表入户,金地地产开发商陈润辉也直接以各种条件不达标为由明确表态无法对变压器进行更改,让物业代收电费,物业也在会上拍桌子恐吓我们业主,现我们金地艺境水岸7栋业主集体不同意,因为物业代收对我们普通市民无任何保障,收多少都是他们说了算,从一块多降到0.75块钱,再从0.75降到0.7001块钱,感觉就跟菜市场买菜一样讲一下价就少一点,这对我们普通市民来说毫无保障,所以我们金地全体业主集体要求抄表入户!请领导帮忙处理,万分感谢!!!
问政部门:供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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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计量运维及用电检查班班长唐财景接于7月7日12时05分联系客户进行解释。一、对于该公寓楼盘目前的收费方式,是按相关政府文件和物业产权证明确定的产权物业用途来确定对应电价类别,进行电费收取。因金地艺境水岸公寓产权为商业、办公用途,所以执行商业电价收费,供电部门无权改变电价类别。根据发改局的文件精神,物业管理收取的电价为0.7元/度,电价符合发改局要求,而客户所反映的电费超过1元/度为电价加电量损耗等费用,并且电量损耗与电价是分开,均符合相关规定,如用户对物管收取的电量损耗等其它管理费有异议可向物价部门反映;二、关于抄表到户问题,每一住户必须有独立房屋产权证明,并且需所有业主同意转交供电部门抄表到户,方可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如因产权仍属房地产开发商,可以由房地产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统一办理。经现场勘查客户所在公寓不符合统建新装验收标准,需由产权所有者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产权所有者承担。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其中包括:第三方价值评估报告、图纸等资料的审核和移交,签订移交协议等。然后,物业管理协助收齐业主资料,统一报装。供电部门免费提供电表、电表箱、互感器,并由业主方安装。用户资产设备移交或“一户一表”为用户自身自愿行为,供电部门没有权力要求用户将用户设备资产移交给供电部门,亦没有权力要求用户对正常运行的设备进行整改,供电部门可对用户自身的设备整改提供技术支持。客户所反映的问题请自行与开发商和小区物业协商处理,万江供电服务中心将积极配合。客户表示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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