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东城万科翰林城市花园售卖人防车位

平淡的生活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7-07 09:37:3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2564
处理用时:3天1小时0分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

       不是说人防车位不能卖吗?现在东城街道的万科翰林城市花园在卖完了产权车位后,却正在售卖人防车位,并且不出租,这样一来,就弄得没有买到产权车位的业主没有车位可停,只能买人防车位了,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还请领导们关注下我们底层小市民的日常生活,维护法律的威严,不能让他们这样无视法律。
问政部门:人防办
分享

官方回复

您好!感谢对人民防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广东省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在平时可按有偿使用的原则开发利用,收益归投资者所有。”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商住小区的开发商作为原始投资人和工程建设单位,依法享有民用建筑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最初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如对防空地下室的使用有争议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请对防空地下室的使用权、收益权归属进行判定。人民防空地下室的车位在保证不影响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可以租赁使用,需签订租赁合同,且符合租赁及人防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问政人评分

4分
点评:非常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回复,多谢!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