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给抚养费,执行局要求本人提供资料,非执法部门怎么提供?
您好,我在东莞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2018年起诉至今到执行局终结本案对方一直声称无任何收入,据本人对对方的了解,他本人名下有一成人文化学校,另外还有一个但不是其名下。起诉期间本人一直要求法院和执行局调取对方名下银行卡流向,可是法院和执行局却说让我本人提供,我本人非执法单位如何能调取?法院和执行局职责所在却各种理由不给调取,抚养费至今都无法得到,孩子各项费用在不断增加,请问有个么好的办法可以解决。
如果确认对方名下有一成人文化学校,需知道该文化学校全称,知道全称后可以上工商信息网查询出该学校的工商登记信息,该信息如明确写明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为对方,则可以向执行法官提供该信息,执行法官可就该股份或收入进行查询,确认后可进行查封执行。另外一个不在其名下,根据法律规定无法直接执行,需查询到其出资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私下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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