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抄表入户,拒绝物业代收

守法宝宝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0-07-19 12:29:3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4050
处理用时:2天6小时16分
我是东莞金地艺境水岸花园7栋业主,至去年收房到现在我们发现电表度数在飞速增长,有许多毛坯房收房到今天也没有去过的业主家里对应的电表也有几百度电,这里面存在严重的问题,一套公寓也就30平方左右,用电居然比洋房还多?怎么解释?至今我人出来解释。
我是一个来自两千公里以外的四川人,来东莞打工十年,想为东莞贡献一生,本来压力就大,努力存够了钱,买了一套公寓,可是电费让我无力承担,难道未来的东莞建设就不需要我们打工仔了吗?真的难啊!也不知道领导能不能看见这封信,我不想写太多,但是又有许多话想说……
谢谢您们的领导才有今天的东莞
问政部门:供电局
分享

官方回复

2020年7月19日15时22分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并进行解释。一、客户反映的电费问题。因金地艺境水岸公寓产权为商业、办公用途,所以执行商业电价(0.67516875元/千瓦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的有关要求,明确规定“转供电主体必须按照省发改委公布的目录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和电费方式解决。”如果物业公司私自加价收取电费,属于违规行为,可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反映处理,由价格主管部门牵头开展转供电加价行为查处工作,万江供电服务中心将积极配合开展现场取证和技术指导工作。二、客户反映的电表问题,因电表资产属于客户所有(非供电资产),如客户对电表有异议,可与物业公司协商将电表到广东计量科学研究院东莞计量院等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三、客户反映的抄表到户问题,万江供电服务中心已多次与房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代表召开用电协调会并在会上强调用户申请资产设备移交或“一户一表”需满足相关要求,客户所在公寓每一住户必须有独立房屋产权证明,并且需所有业主同意转交供电部门抄表到户,方可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因产权仍属房产开发商,可以由房产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统一办理。2019年11月18日经现场勘查,客户所在公寓不符合目前统建新装验收标准,需由产权所有者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产权所有者承担。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再由物业协助收齐业主资料,统一报装。供电部门免费提供电表、电表箱、互感器由业主方聘请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安装。万江供电服务中心已于2019年12月2日向物业管理和开发商提供书面的整改意见,但到目前为止没有收到物业管理和开发商的整改情况反馈。用户资产设备移交或“一户一表”为用户自身自愿行为,供电部门无权强制要求用户将用户设备资产移交给供电部门,亦无权力强制要求用户对正常运行的设备进行整改,供电部门可对用户自身的设备整改提供技术支持。综上,供电部门已建议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对于“一户一表”业务,小区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现场符合安全规范,我局会全力配合小区业主办理相关抄表到户业务。客户表示清楚明白。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63参与

35评论

  • 那女孩对我说07-20
    希望政府能为民早日解忧
    来自:未知
    回复
    1
    举报
  • 新莞老市民07-20
    黑物业,通过不正当行为报警来恐告业主,请父母官为民做主,实行抄表到户。电表像火箭似的,好多邻居晚上睡觉都不敢开空调,这个得都多么的无奈,离电都不敢用……
    来自:未知
    回复
    3
    举报
  • 蓉儿蓉儿07-20
    希望政府能早日帮我们解决抄表入户问题!
    来自:未知
    回复
    4
    举报
  • 阳光热线07-20
    希望政府能为民早日解忧
    来自:未知
    回复
    4
    举报
  • Lilita 07-20
    开发商一开始没有告知,不能抄表入户
    来自:未知
    回复
    4
    举报
  • 柳青07-20
    希望政府能为民早日解忧!
    来自:未知
    回复
    4
    举报
  • hzhuang07-20
    希望政府能为民早日解忧!
    来自:未知
    回复
    4
    举报
  • 160792250407-20
    电,是民生之根本。开发商自建电,转供电,其中的利害,明眼人都知道。这像吸血鬼的行径确实让人难过,本来是小市民,现在一次次本欺压。另外电表也是有问题,没有入住的甚至是毛胚房子也有点费产生,已经入住的电费更加如近日的气温一般,节节攀升。业主已经多次与开放商沟通协商无果。恳切要求政府部门,体恤民生,为民办实事。
    来自:未知
    回复
    4
    举报
  • 守法宝宝07-19
    您好, 我是东莞市万江区金地艺境水岸花园7栋业主,我们于2019年10月份收楼时发现,我们7栋有532户,我们的电费并未实行“抄表到户”,而是由金地物业公司按商业电价代收。 目前东莞大多楼盘已经整改完毕,甚至有些90年代的小区都能改造完成,我们了解到有大概有七个公寓是民用电的了,我们是新小区更应该能抄表到户的; 另外市面上应该大部分用脉冲式电表了,而我们新小区物业安装的老款机械式的电表,容易做手脚;还有好多邻居反应,我们一个公寓50平方不到,一个月好几百度电,比上洋房的洋户用电量还多好多,没有入住的都自动用电,这些电表好像都加速器,这些电表就像一个个吸血鬼一样;我们业主都不相信物业的电表,就算电表没有问题,以后也可以动手脚的,作为我们业主实在没办法跟他们抗衡,只能希望政府部门能帮忙沟通给予压力,以免事情越闹越大,此事不解决我们还会一直找各种办法去解决的,肯定会找各种部门*****与*****的,在实逼无奈的情况下排除拉横幅*****行为;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号,我们是符合以上政策,满足抄表到户的条件,望得到领导支持与
    来自:未知
    回复
    4
    举报
  • 逸阳07-19
    难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民意难违,法违难违,物业不能做民意政策的主,希望上级核查落实,还百姓公道!
    来自:未知
    回复
    4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