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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凯旋湾花园电箱问题

lee1015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7-20 13:52:22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4171
处理用时:13天23小时3分
上次我投诉了大门口电箱迁到19栋的问题,得到政府官员的回复如下:接报案件后,石排城管执法分局和石排供电服务中心调查处理。分局市政组人员6月15日到凯旋湾花园路段调查。经查,在19栋前面的电箱原安装在国际公馆二期正门。为减少对凯旋湾花园B区住户正常出入的影响,经2018年11月石排镇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同意迁改正门路段的公用电缆分接箱。迁改工作按东莞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工作流程开展。迁改方案由具备资质的可研编制单位编制,迁移位置由小区开发商、石排供电服务中心和石排城管分局确定,位置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此复。

现在我代表邻居们再问几个问题:
1、电箱位置属于小区业主共享,还是市政道路?烦请回复!如果是市政道路,那么里面是不能设置收费停车场,并且这些位置要经过业主们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吧?
2、一个小区左边污水箱中间电箱右边电箱,请问政府的官员们你们觉得正常吗?完全不考虑一个小区的风水乃至美观问题,闭着眼睛高价卖地就行了吗?放眼东莞,有哪个小区被这些7788的电箱污水箱包围的?旁边那么多的空地,你左移右移都行,为什么一定要放在小区正左正右2大护法呢。
问政部门:石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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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接报案件后,石排城管执法分局和石排供电服务中心调查处理。经查,在19栋前面的电箱原安装在国际公馆二期正门。为减少对凯旋湾花园B区住户正常出入的影响,经用电单位(开发商)提出申请,2018年11月石排镇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同意迁改正门路段的公用电缆分接箱。迁改工作按东莞供电局电力设施迁改工作流程开展。迁改方案由具备资质的可研编制单位编制,迁移位置由小区开发商、石排供电服务中心和石排城管分局确定,位置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
      关于要求再次搬迁的诉求,同理需要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按照 “谁要求谁出资”的原则,需由申请迁改单位向属地人民政府提出,经镇政府同意后,由镇政府发公函到东莞供电局,按“迁改管理”规定开展迁改工作。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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