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征地做项目,征求意见金额一变再变?
洪梅镇洪屋窝村征地征求意见,预计征地345亩,为一次性征地。首次分股东每股2.91万。经村民代表不同意,2020年7月25日重新征求意见,有以下字眼:“镇政府作出最大程度让利”,最终每股5.0665万元。 问题一:征地的获利与镇政府官员有关?需要政府推让利润给所征地村民? 问题二: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的时候,闻言2.91万的金额还是经过第三次修改,由此本人对该次的征求意见存在疑问?并且希望该次项目的交易存在质疑?作为村民,我希望该次的项目能做到公开透明。(在多年前曾有土地卖出而金额不知所踪的情况) 问题三:项目内,在本村建立公墓,全镇人民先人转移本村。本村每人分发2494元,但是先人进入公墓需要花4000元买墓地?该条件处理有问题。公墓使用了本村的实用地,带动其他村落发展,是否有拆内院补门面的嫌疑?(本村远离镇中心。)
阳光热线: 接到群众反映《村委征地做项目,征求意见金额一变再变》的问题后,洪梅镇洪屋涡村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村发给村民的征求意见稿,内容是随着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议变动的,导致村民预计的每股金额变动了三次。征求稿的事项是公开、公平、合法的,村民对征求稿的内容有不明白的地方可随时到村委会咨询和提出合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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