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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领居烧烤店气味大,影响生活

无名0769 来自:未知 发布日期2020-08-01 21:12:5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5538
处理用时:16天12小时53分
我是大岭山新世纪领居C区133栋住户,6月中楼下商铺羊肉烧烤店开张,每天油烟排放味道极重,家里飘散的都是烧烤味道,早晚靠近街道的窗户都不敢开,他家烧烤是开放式的厨房,较简陋,建议督导改善,至少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问政部门:大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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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转来反映东莞市大岭山镇新世纪邻居C区133栋住户楼下烧烤店废气污染(信件编号:255538号)问题的群众投诉收悉,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8月12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地址进行排查,该单位为“一无证照餐饮店”,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南一路2号125室,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根据《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单(2020年版本)》的规定,该单位符合豁免条件,无需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检查情况
2020年8月12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检查时,该单位现场设有一台烧烤炉(内设4台油烟净化器),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在经由水过滤处理后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在营业,油烟设施正常运行。
三、处理情况
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单位尽快办理环保排污登记,落实做好油烟的有效收集处理,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接下来,我分局将加强巡查,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
此复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岭山分局
   2020年8月13日        

问政人评分

4分
点评:截止目前我们住户家里的味道仍未得到改善,家里的味道比店内的气味都重,建议检查时到对应楼上住户家里看看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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