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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地址可以同时注册个体工商户和一人有限公司吗

大力大力大力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8-03 08:59:4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5636
处理用时:11天3小时8分
具体:
本人亲戚在虎门有家地铺用于实体店销售,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仍然是亲戚名下的,暂没作变更。已征得亲戚同意,现计划想用本人的名义,且用该商铺的地址去注册一人有限公司,用于实体店销售和网上平台销售,请问可以吗?
问政部门: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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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关于对阳光热线255636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55636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致电市民了解到,市民咨询能否在现正在经营的已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的住所,增加新登记注册一以他人为投资人的有限公司,用于实体店销售和网上平台销售。根据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相关审批规定,同一地址,同一个投资人(有相同的股东,即有投资关系)才可以申办多个市场主体;而同一个地址,不同投资人是不能办理一个以上市场主体的。故此,已经明确答复市民的咨询是不能办理他人为投资人的有限公司。咨询人如仍有疑问或者建议,可以拨打虎门分局咨询电话85248262。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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