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银行收取评估费没有任何凭据,而且费用直接进入银行工作人员私人账户?
国家有规定二手房评估原则上由银行委托且承担费用,可东莞的兴业银行业依据什么转嫁给买房者。近日,云南省物价局印发了《商业银行转嫁房地产抵押评估费行为执法指南》,明确审查抵押物价值是银行自身法定工作职责,个人及企业贷款的房地产抵押物价值评估费用应当由银行承担,银行不得将履行自身工作职责所产生的费用转嫁给授信申请人(除例外情形),为商业银行日常操作提供参考,引导商业银行规范收费行为。 而东莞工商银行银行仍然将费用转嫁给贷款人,按房屋总价的0.5%收取客户评估费,且无相应发票,收款凭证,评估费也是直接给了银行人员的私人账户。请银监局监督管理。回复为盼
(先生/女士): 您好。根据相关规定,您上述事项我分局已转兴业银行东莞分行跟进办理。如有疑问可致电我分局23031225。 感谢您对我分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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