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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百姓方便用医保的政策何时了?

张德乖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8-05 16:38:0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5911
处理用时:8天0小时18分
当前东莞市的定点医保很折腾,简直就是为了不让百姓方便就近用医保的政策(请原谅我 这么直白的讲),原因如下:
如:我的居住地隔离就有几家门诊或是医院,但因为不是医保卡(或是片区的)上的定点,我要开车几公里外去定点医保处才能享受政策优惠;要么就按全额的现钱在附近去看医生。
你讲有转诊?也一样要每次都先跑去好远的定点处开单,再过来居住地附近的医院看医生。
请问你患病不舒服时哪还有精力去折腾来折腾去?
为什么就不能自动帮百姓设置好自动转诊或是全部通用呢?
问政部门: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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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信任,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也明确提出坚持基层首诊,合理引导群众首诊需求,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秩序,提高基层首诊率等要求。
2. 我市实行的“社区首诊、逐级转诊”的就医方式符合医改要求,通过低水平筹资,以集约高效的方式解决社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问题,真正实现让群众在所居住的社区(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包括基本门诊医疗在内,预防、保健等“六位一体”基本卫生服务。只有少数患重大疾病、慢性病等超出社区服务能力的人员才通过社区转诊到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逐步引导群众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好就医观念,可有效降低医疗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3.近年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具体调整:一是允许参保人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各申请一个社区门诊就医点,满足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参保人的实际就医需求;二是优化转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三是全市预约服务统一平台建设,初步实现全市统一预约服务号源共享,形成有序、高效的看病就医和诊疗服务新秩序。
4.另外,在2013年建立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后,对于群众自由选择就医的需求,则可通过选择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方式实现。参保人可以企业或村(社区)为单位自愿选择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参加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可以自由选择到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须办理转诊手续。感谢您的来电。

问政人评分

1分
点评:八股式交作业答覆,根本没认真看清楚我提出的诉求:当前的情况就是“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与“实现让群众在所居住的家门口就医”相背离。普通人哪知道自己突然得的是大病还是小病??有时发烧很厉害但又是感冒,疼得走路都难你还去远在他方的基层???我家旁边的医院去了就不算数??这算是什么逻辑???? 关于第4点,我已经有多年的企业医保,为何从来没听说过个人医保账户一说?通常这都是东莞本地户口才享有的。对大多数人来讲不现实

我要说两句

8参与

4评论

  • keung2609-02
    实际上如果是急病,是可以去医院急诊的。医院急诊不受转诊影响。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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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keung2609-02
    三块。你的医保帮你报了七成。
    回复 JamKTAhG(来自:深圳市):你不去转诊,社区医院哪有收入呢?转诊还要给十块钱。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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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身在东莞心在汉08-05
    脑残的转诊制度,猪脑壳想出来的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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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mKTAhG08-05
    你不去转诊,社区医院哪有收入呢?转诊还要给十块钱
    来自: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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