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725购房限制新政应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houxh001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8-06 17:35:0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6045
处理用时:40天11小时36分
我是深圳户口,家中儿子已到结婚年龄,想买套婚房给他。去年看中凤岗中海云麓公馆一套房,当时已向开发商交了110多万首付款,并从2019年8月开始向东莞国税局交个人所得税,截止今年7月交够12个月了,但今年7月的税是8月3号报的,与7月25号发布的东莞限购政策差几天,听开发商讲,要到市房管所查档,新政策不是以缴税月份为准,是以报税时间为准,这样刚好错过几天,不够买房资格了,这样我的损失很大,希望得到政府部门的正式回复,国家法律颁布的逻辑都是法不溯及既往,希望东莞政府能够为老百姓利益考虑,不要剥夺普通老百姓辛苦转来的钱买房住房的权利,妥善解决新政策遗留问题,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问政部门:住建局
分享

官方回复

Houxh001:
关于您的投诉“截止2020年7月份交够12个月个税,但是今年7月的个税是8月3号报的,新政是以报税时间为准,已经向开发商交了首付款,请处理这类型的购房资格群众的问题”,2020年9月3日,我局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5个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的通知》(东建〔2020〕8号),其中明确,对于2020年7月份缴纳个税满1年或2年的,2020年8月1日前申请人已申报个税或在8月份申报7月份个税、税务部门8月份入库的,予以认可。
请您登陆我局官网查看相关细则(网址:http://zjj.dg.gov.cn/)。
   此复。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6日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12参与

11评论

  • 孔乙己-猹08-25
    去国家*****局,*****部门,网上*****,投诉东莞住建局!
    来自:深圳市
    回复
    0
    举报
  • houxh00108-24
    同样是出台限购政策,同样是面临新冠疫情,深圳对比东莞,上海、山东对比武汉,考验政府及官员的执政能力时刻,就显出水平了。呼吁:东莞的政府官员们,出台政策的时候,能不能把后续的善后措施想仔细、想周全一点,老百姓辛苦挣那点钱容易吗?相当然、一拍脑门出台的政策,起码得经得起逻辑上的推敲啊!
    来自:深圳市
    回复
    0
    举报
  • 肖润启08-14
    我跟你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我也是刚需首套房,我在塘厦,我们应该想怎么*****,所剩时间不多了,你打我电话13430404358(微信同号)现在政府还可以解决问题,等逾期后老百姓跟开发商打官司无疑是以卵击石!
    来自:广州市
    回复
    0
    举报
  • houxh00108-12
    谢谢跟帖,目前发现用自己的辛苦钱买个房子自住,还要承担各种风险,房屋质量风险、政策风险、交易风险,完全没有公平交易的安全感。到现在,开发商躲着不回应,能推则推,小老百姓的利益谁来真正关心保护?唉,希望政府部门的执行细则能真正考虑我们的疾苦!!!
    回复 nickycmy(来自:东莞市):现在房管局一直不肯查档,就是说细则不出来,无法查档还要成立部门。725出的政策,今天 已经16天了迟迟没有结果。估计是要整死我们这些外来务工需要刚需房的人。炒房客,谢谢东莞政府推了一把去了惠州各地购房。
    来自:深圳市
    回复
    0
    举报
  • houxh00108-12
    是否炒房,从购买数量上可以判断一下,买一套房自住,也叫炒房,呵呵!
    回复 裸奔的大虾(来自:东莞市):这算是深圳炒房客吗。
    来自:深圳市
    回复
    0
    举报
  • nickycmy08-11
    现在房管局一直不肯查档,就是说细则不出来,无法查档还要成立部门。725出的政策,今天 已经16天了迟迟没有结果。估计是要整死我们这些外来务工需要刚需房的人。炒房客,谢谢东莞政府推了一把去了惠州各地购房
    回复 shh000(来自:东莞市):希望也恳请政府能参考深圳新政细则,对725前处于交易中的房子能以定金或购房款转账凭证视为已网签,因为很多人都不懂需要网签,遇上不靠谱的中介都是等到过户的时候才打网签合同,这不是买房双方的责任呀,这个责任谁承担呢?网签的意义在于确认这套房是真实有在交易的,而已签署了购房合同已付购房款的不是同样可以用转账时间作为真实交易凭证吗?所以希望政府予以采纳:建议7月25号前,已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并能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的视为已办理网签。相信政府也是以民为本,政策应该人性化,还望采纳!感恩政府!!!希望政府不要一刀切,请为我们这些刚需酌情考虑!!。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 风临树08-07
    不好意思,东莞出的政策就是打击你这种人的。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 裸奔的大虾08-07
    这算是深圳炒房客吗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 向往和谐08-07
    你这个购买时已属不合法了吧
    来自:东莞市
    回复
    0
    举报
  • 歌王0808-07
    说实话,没有东莞实际上班,只是开发商交个税,本来就是存在风险的。
    来自:广州市
    回复
    0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