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购房者提供未婚证明于法无据
一粒尘
来自:佛山市 发布日期2020-08-12 15:15:31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6696
我上周去办理购房资格证明,房管所要求提供未婚证明。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未婚证明。购房者已经无法再提供未婚证明。所以,房管所要求购房者提供未婚证明于法无据,望取消。
您好!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8月20日致电来信人了解情况并作解答。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22113999。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支持!
2参与
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