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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地铁的关于充电宝的条例

神奇饭饭 来自:深圳市 发布日期2020-08-12 17:56:09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6794
处理用时:15天2小时16分
本人于8月11号下午16:21分从下桥B口进地铁 充电宝是拿在手上的并没有要求要安检去到了鸿福路口下 直到差不多17:00左右从鸿福路口B口进的安检口 被拦住询问电宝的容量 此站口安检员(男)告诉我是有限制容量的。据我所知我做过这么多次地铁,包括深圳广州的都没有说有限制充电宝容量的问题。就算是有这条条例,如果出了这个规章条例为何不发在公众号等途径告知群众?难道就我一个人不知道吗?我只知道飞机安检的随身电宝容量是不超过三万毫安的,所以我买的是两万五的电宝。
  直到今天坐地铁我问了下桥站的有关安检的工作人员,其实充电宝是可以过安检的,除非像是那种电动车的电池才会限制,那么问题来了,这只是一个随身的两万五的电宝他禁来干嘛?
问政部门:轨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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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尊敬的乘客,您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司已收悉。根据《乘坐东莞市轨道交通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规定:充电宝不属于禁止携带物品,在调查中个别安检人员对东莞市轨道交通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相关规定有不熟悉的情况,后续我们将加强监督检查,并要求安检单位加强安检人员业务培训,按要求执行。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感谢您对东莞轨道交通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将用心为乘客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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