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房子限购后5月购房无法过户如何处理

amily1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8-12 20:33:10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6761
处理用时:1小时20分
本人无社保非东莞户口,5月在塘厦用银行转帐的方式购买一套二手房,和7月银行剩余购房贷款已审核通过,8月即将还银行月供而房子。因7月25号限购令出来后,现我们无法过户,而银行月供却要开始还款,我们要如何处理限购令给我们带来的影响。这房子交易是否还可以继续完成过户?
问政部门:不动产中心
分享

官方回复

目前,参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答中第四问的解释处理。“四、今年5月份我在东莞某镇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向业主支付了定金和首期款,和中介机构也签订了居间代理合同,支付了中介费,但由于种种原因,到新政出台前尚未办理网签手续。按照这次新政要求,我没有购房资格了,但考虑到已经过定转账,能否让我们按原政策规定继续完成交易?
考虑到东建〔2020〕7号施行前(即2020年7月25日零时前),有部分非本市户籍人士在我市购买二手商品住房,已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且已向卖方(指房屋权属人,下同)交付了定金或首付款、向中介机构交付了中介服务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受疫情影响)未正式网签合同和办理过户,2020年7月25日零时后因政策调整将无法完成网签的实际情况,为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最大程度减少交易纠纷,如该部分购房人能提供与卖方、房地产经纪机构于2020年7月25日零时前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自签合同的提供交易双方的书面协议或合同)、给卖方本人的定金或首付款付款凭证(仅限于买卖双方的银行柜台转账、网银转账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并应当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转账凭证或流水),由转账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查验核实后通报到限购执行部门,允许其在2020年10月31日前继续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及办理过户手续。对以下情形不予认可:1. 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2. 由非购房人本人账户转到卖方本人账户的;3. 由购房人本人账户转到非卖方本人账户的;4. 卖方出售的二手商品住房不符合交易转让条件的。

问政人评分

2分
点评:您说的这些我都符合,都有转帐流水和三方合同。但是细则没出来没法过户。小孩还要等着9月1日上学。好让我们这些农民安排生活。毕竟已经1个月来还没出来细则,刚需很多人,民生诉求,希望相关部门出台尽快解决。

我要说两句

7参与

5评论

  • amily108-21
    我也是这样子。我们资料全部都齐了。就说等房管局系统细则下来了。诉求无用啊
    回复 123用户(来自:中国):打了限购证明也没有用,中介今天跟我说上面说又卡住了。我是准备明天去办过户的。这个政府部门太不作为了。
    来自:深圳市
    回复
    1
    举报
  • 我要提问08-14
    一样的情况
    来自:乌海市
    回复
    1
    举报
  • 123用户08-13
    打了限购证明也没有用,中介今天跟我说上面说又卡住了。我是准备明天去办过户的。这个政府部门太不作为了
    回复 YLje(来自:深圳市):这些资料我都具备,为什么中介说房管所不给打限购证明。
    来自:中国
    回复
    3
    举报
  • 懒得说了08-13
    由转账银行或金融监管部门查验核实后通报到限购执行部门?如何核验?过去快一个月了还是搞不明白呢
    来自:中国
    回复
    3
    举报
  • YLje08-13
    这些资料我都具备,为什么中介说房管所不给打限购证明
    来自:深圳市
    回复
    2
    举报
加载更多内容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