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阳光热线问政
阳光问政>问政详情

关于补办出生证的不合理规定

莎木cc 来自:中国 发布日期2020-08-20 18:37:55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57556
处理用时:4天1小时32分
我是一名离异的家长,法庭判决抚养权归我,子女户口也和我在一起,现在需要补办出生证,而东莞市人民医院答复根据贵局规定:补办出生证必须父母各自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在离异的情况下,对方又怎肯配合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呢?现在子女读数升学转户口全部都需要出生证,在我已有法庭判决书明确抚养权、户口也随我的情况下,贵局这个规定不是强人所难吗?请贵局不要为难单亲家庭,依法酌情处理。
问政部门:卫健局
分享

官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办法》(粤卫规[2017]2号)规定,出生证遗失补发需要提交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且补发证件与原出生证信息一致。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问政人评分

3分

我要说两句

0参与

0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
  • 知东莞App
  • 东莞广播电视台
    微信公众号
  • 东莞阳光网微博
  • 东莞阳光网
    微信公众号
  • 东莞电台
    微信公众号
  • 莞视频微博
  • 民生视点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