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麦粒通讯冒充华为服务商违规经营
事发时间:2020-09-06 商家名称: 东莞市大朗麦粒通讯设备经营部 商家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黎贝岭新围仔一巷27号102室 维修主板费: 2249元 具体事情:该经营部 冒充华为服务商,打着华为Logo,提供华为手机经营与维修服务,告知消费者可以拿到所有华为配件,在消费者不知其资质情况下进行消费者手机维修业务,拆机后又无法正常维修好, 该手机在华为一年质保期内 该经营店拆机后导致华为正规客户服务中心无法进行消费者手机返厂维修服务,使消费者间接造成只能全部自费维修主板费2249元 具体诉求: 需要打击冒充华为的黑店,取消该店华为Logo标志,也希望工商管理局核实该店的经营范围是否有华为公司授权进行华为手机维修的资质,如没有,需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也避免市场上更多的消费者在不知道该经营者不具备华为资质的情况下维修华为手机造成经济损失
关于对阳光热线259721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59721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1、经查,被举报人已办理营业执照,名称:东莞市大朗麦粒通讯设备经营部。2、2020年9月15日,经检查,铺面正门广告牌上有使用华为标识,店内墙壁上有粘贴华为手机宣传海报,销售柜内有华为牌子手机在售卖,收银台后有粘贴20分钟闪速维修服务的字样。该店从事经营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现场责令其改正。3、综上,举报人举报东莞市大朗麦粒通讯设备经营部欺诈消费一事,经查证无违法事实,我局决定不予立案。4、我局工作人员9月16日电话与被举报方负责人取得联系,其表示手机送修时已无法正常开机,后开机发现手机有进水的现象,因没有相关配件建议举报人到售后点维修。举报人表示被拆机需要付费维修,要求被举报方承担。被举报方工作人员拒绝承担维修费用,同时表示不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该问题组织的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依法终止调解。建议举报人通过法律途径处理该纠纷。我局人员已电话回复举报人检查情况。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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