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田心社区金正和百货食品安全问题
本人于2020年9月9日下午18:20在塘厦镇金正和百货购买水豆腐一份,拿回家18:23分发现有馊臭味马上去金正和百货退换,并要求道歉并赔偿10倍豆腐价钱(20元)。金正和百货前台小姐和食品专柜员负责接待,他们也闻到馊臭味道,叫来某负责人,某负责人说正常现象,我说这么大味道你都闻不到?这是吃的东西,你觉得没问题你把它吃完啊!他说我吃给你看,吃了一点他就受不了了,说你看这不是正常的吗?说着就走了!没道歉,没解决问题!昨天上午10点半我打12315,和塘厦食品监察局电话,均无人接听。特地来此投诉金正和百货食品馊味依然售卖,监督不到位,负责人睁眼说瞎话!!!
关于对阳光热线259786号的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组: 贵单位转来受理号为259786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2020年9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塘厦镇田心路82A201号的金正和百货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处于正常开门营业状态,并出示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食品销售货架上摆放有“水豆腐”,均在保质期内。现场未发现上述“水豆腐”有变质腐败现象。该公司现场提供了上述“水豆腐”供货商证照、进货票据及等资料。鉴于现场未发现有投诉批次的食品,执法人员对该店下达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执法指引,要求当事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 此复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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