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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振兴路)新生儿科工作人员不负责任。

香市人家 来自:东莞市 发布日期2020-09-14 17:38:06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60099
处理用时:13天9小时24分
我小孩住院号:398845,办理住院时资料证件都写明籍贯是:江西抚州市,偏偏搞错了,打成广东省普宁市。当时9月2日办理出院我就发现了要求修改,结果医生急急忙忙改成广东省东莞市。9月14号去病案室复印病案的时候,又发现病案首页和出、入院小结上的籍贯还是广东省普宁市。真不知道是哪个不长眼的录的患者信息。这一点点的错误影响了办理社保。
问政部门: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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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由于医院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给您造成困扰及不便,医院深表歉意。经调查了解,医院已于9月23日致电联系您,对您小孩的籍贯信息作出修正,并通过快递方式将正确的资料寄给您。感谢您对医院工作的监督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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