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卖房屋,业主违约不配合过户
本人去年10月底在东莞通过德祐地产购买了位于东莞市大朗镇的二手房一套,当时和业主约定今年12月才去过户,期间我给他1万3作为他的利息补偿就可以,现在业主看到今年房价大涨,到处找理由找借口想毁约还想要我赔偿违约金,我想问问怎么保证我们购房者的权利,是不是一定要通过司法机构的裁决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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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原业主违约不配合过户,您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到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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