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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商铺办不了产权退不了款

愤怒的刺猬 来自:绵阳市 发布日期2020-09-28 16:23:38 状态: 已回复 编号:261361
处理用时:31天23小时44分
本人于2018年6月25日与东莞市未来世界商住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南城第壹广场购买合同和委托经营合同。
开发商与我签的合同未来世界商铺买卖合同内第2页,其中楼盘信息中显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06东莞商房预征字号第00097号,后经查询,2018年12月3日南城街道监察室在阳光热线中回复,经房管所翻查资料,西海岸第壹广场商铺拥有的商铺预售证是2006年的预售证,其预售证上对应的商铺面积全部在200-761平米之间,并没有5-10平米的小商铺。并且在售卖前房管所并没有收到开发商关于对未来世界商铺进行“拆分登记”的申请。
     东莞市房管所在接受市民提问时,东莞市房地产交易所所长叶*香曾回应,商铺需要先登记才能分割销售。
所以在2018年6月25日,开发商在没有格子铺预售证的前提下,也没有向相关部门提交未来世界商铺进行“拆分登记”申请,用合同上2006年的预售证误导我,就向我售卖所谓的南城西平西海岸第壹广场D2-210商铺。
开发商与客户签订的格子铺买卖合同为开发商自拟,并不是房管所正规模板合同,更没有在房管所备案,合同上的预售证件不是真正分割后的格子铺预售证件,存在诱导,非法行为。
一、涉嫌非法集资
出卖人在网上大量宣传该店铺房租收益,大量宣传以包租返租形式以及5年后130%无条件收回等信息,涉嫌通过返租回租方式融资,圈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根据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根据2:《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原国家建设部2006年《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 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的予以严肃处理
二、涉嫌偷税漏税
在购买的时间告知需付团购金,结果团购金不交付给东莞市未来世界商住开发有限公司,而是另一家公司,收据盖章为:东莞市盈海普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三、涉嫌诈骗
1、合同里面清楚写了房屋预售号,但是实际上。这个预售号不是小格子店的。这个是第一点诈骗。
2、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36条和32条,必先办理房屋登记才能做办理转移登记。意思是必须先办理房屋登记,才能拆分销售。结果开发商没有做登记就销售,这个是第二点诈骗。
现已有业主50人左右仲裁成功后申请法院强势执行,开发商均未退款,现开发商还继续在出售商铺。请住建部能查明事实给出明确的回应,退还我们的血汗钱。
问政部门: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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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阳光热线》栏目:
关于群众反映标题为:《购买的商铺办不了产权退不了款》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不动产登记系统上无未来世界花园(即转办单提及的“第壹广场”)房号为“D2-210”的房产的相关备案登记信息。关于投诉人要求开发商退款的诉求,由于属个人间合同纠纷,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投诉人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决问题;如认为涉及开发商违规销售问题,或可向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反映。
此复。

                                                                                东莞市南城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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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论

  • 阿建201803-17
    大家可以一起商量一下,怎么办,加我QQ:156442471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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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建201803-17
    我也买了这商铺,不知道怎么办。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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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韦小宝10-30
    动不动就让人找法院,那要你们这些部门干什么的?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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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漆黑中的金领袖09-29
    实属监管不力或纵容损害群众财产
    来自: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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