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报建?
请问自建房报建需要什么资料?到哪个部门提交资料?
尊敬的市民:您好,来信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为贯彻《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依法保障农民正当权益,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坚决扼制农民住房无序建设乱象和安全事故高发势头,我市已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住房建设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市暂停以农民宅基地个人或联户建设农民安居房的审批工作。现我镇住建局暂未收到上级部门发出关于恢复自建房报建的通知,待《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办法》文件颁布实施后,村民可根据新管理办法申请民房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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