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工业公司克扣公租房押金不退
本人于2015年随我先生工作调动到松山湖,2015年我先生租赁松山湖青竹园6栋1501房,并于2017年6月按要求用个人账户向松山湖工业公司支付租房押金人民币1950元。2018年由于我先生从华为公司离职,该公租房便转到我工作单位名下(东莞市利发爱尔空气净化系统优先公司)租住,按松山湖工业公司规定提交了所有的资料,转租手续完全符合要求,审核通过后,1501房在我名下继续租赁。 2020年8月我办理退租手续,按照松山湖工业公司的要求提交了全部的退租资料,包括原始租房押金条,9月中旬接到工业公司通知,说需要提交新的押金条或者提供一份情况说明(需要同时加盖华为公司公章和我公司公章)才能退押金。而工业公司在2018年办理转租续租的时候,并未通知 & 要求押金收据需要更换 & 更新。 我有几点疑问想问政: 1. 松山湖工业公司转租续租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及押金条需要更新?是否为今后不能正常申请返押金条埋下伏笔,是故意为之还是工作流程的失误? 2. 原押金是由我先生个人直接转账给松山湖工业公司账户,华为公司并没有参与到其中,如今退押金居然要求华为公司盖公章,这种要求符合哪条法律规定? 3. 我和原押金支付人是夫妻关系,能出具合法的结婚证,现在申请押金原路退返还到我先生账户,事情清晰,事实简单。 4. 如松山湖工业公司在我们阐述以上事实的情况下,依然拒不退返押金,我将申请民间法律援助.
倾听你的声音: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问政平台上反映的《松山湖工业公司克扣公租房押金不退》(编号:262478)我司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司与相关工作人员核实了具体情况,由于在办理房屋变更租赁时经办人未提醒您将原押金收据进行更换,目前存在居住人与押金收据姓名不一致的情况,导致您退房时需补交资料才能退押金,给您带来不便,我司深表歉意。 现经与您沟通,您同意提供您先生在华为公司租赁房屋的情况说明和离职证明,以及您现公司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押金收据、退款账号,我司将及时为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原路退回押金。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不断增强员工的服务意识,我司设置了投诉服务电话22891999。今后,如您对我司物业管理和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任一渠道反映,我司将安排专人跟进处理。 专此函复。 东莞市松山湖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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